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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异议登记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7-26 10:23:23点击:624

房产异议登记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房产是非常大的资产,实际生活当中,房产可能会被用来买卖、赠给他人,不管是什么交易形式,都必须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的登记,那么房产异议登记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以下就让理和礼法律服务商小编为大家带来房产异议登记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产异议登记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房产异议登记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异议登记原因证明材料,比如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  (三)异议登记申请书;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二、房产异议登记后需要在多长时间内起诉  房产异议登记后需要在十五日内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三、房产异议登记费用有哪些  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登记费,同时不收取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申请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  住宅类优惠减半后为40元/件;非住宅类优惠减半后为275元/件。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和因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导致的更正登记,不得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异议登记条件:  (一)异议登记的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未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自行启动异议登记。建立异议登记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真正权利人的利益,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权利人的权利已经得到登记簿的公信力的保护,通常情况下,其不会对登记簿上的权利归属状况提出异议,即便真有不同认识,也完全可以通过更正登记来解决。另外,从《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的表述来看,异议登记的申请人也仅表述为利害关系人。  (二)异议登记以登记簿记载权利人不同意变更登记为前提。我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也就是说,在提出异议登记之前,利害关系人事先是提出过更正登记的,在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或者不动产登记机关不同意更正登记的条件下,更正登记申请人就可以提出异议登记。  (三)申请异议登记需要经过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的书面同意。这点看似有些奇怪,为何权利人会给申请人这样一个书面说明,而允许他人对自己的权利提出异议呢?其实也不难理解,申请异议登记是在权利人拒绝进行更正登记之后才得以进行的,所以权利人的权利此刻还是很有把握的掌控在手,就算给予申请人这样的声明对其本身也没有影响。如果权利人不同意异议登记的话,那么申请人可以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的诉讼笔者认为是提起一个确权诉讼,以达到申请人当初想进行变更登记所达到的效果),然后在诉讼中再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  以上就是由理和礼法律服务商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房产异议登记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的法律知识。根据相关内容规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房产异议登记有15天的起诉期限。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理和礼法律服务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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