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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司法鉴定程序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7-15 09:46:48点击:489

录音司法鉴定程序 有一些时候我们会需要录音,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一些案件都是有效进行的,如果说我们不进行录音的话,可能就会哑口无言,并且录音的话,也是要有一定的程序的,如果没有一定的程序就是违法的,那录音司法鉴定程序?以上便是理和礼法律服务商编辑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                                                      一、录音司法鉴定程序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四)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二、录音司法条件  其一,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其二,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司法鉴定不仅仅是鉴定活动,还因其服务于诉讼活动而有超出一般技术活动的法律要求。根据《决定》的规定,所谓“司法鉴定”区别于一般的鉴定,强调是在诉讼过程中,为诉讼活动提供鉴定服务。  合法取得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私采录音早期并未得到法律认可,但最高人民法院新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则对非法证据的确切含义重新进行了规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浅显的说,录音证据被排除使用的情况是当录音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的方法,具体包括录有他人隐私或在其工作或住所窃听取得的录音资料,此外属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七十条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这一类的录音证据则是有证明力的。  三、录音证据能够成为判决依据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一是录音无疑点,即具备真实性,指当事人提交的录音未被剪接、编辑或者伪造。若对方当事人对真实性有异议,可以由对方当事人申请作相关的司法鉴定。  二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三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应当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如果当事人对录音的真实性有疑问的,可以申请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上便是理和礼法律服务商编辑为您找到的录音司法鉴定程序的相关的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理和礼法律服务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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