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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家庭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6-22 13:30:03点击:418

对于家庭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家庭共同财产就是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于这类财产,应该怎么执行呢,这应该是很多人都困惑的一个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理和礼法律服务商小编整理了对于家庭共同财产如何执行?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对于家庭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关于家庭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第26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民事诉讼法》225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经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驳回其异议。(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中止执行。关于案外人法律上没有给出说明和解释,案外人专指除当事人以外,其法律上的权益因执行行为而可能受到侵害的人,与执行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此类人不参与案件,但与案件的判决有利益关系的第三人。因此,夫妻任何一方,符合案外人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所以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强制执行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夫妻财产的归属是否有明确约定、第三人是否知晓等因素,都会影响是否执行共有财产的结果。  二、家庭中那些算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能被强制执行吗  夫妻共同财产能被强制执行,根据具体情况执行的方式和标准不一样。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了约定,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的债务,除非第三人明知该约定的,否则的话不能对抗第三人。  以上就是理和礼法律服务商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对于家庭共同财产如何执行的相关知识,由上文可知,对于家庭共同财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根据不同的情况来执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理和礼法律服务商,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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