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违约责任是什么意思
主张违约责任是什么意思 诚实守信是合同当事人都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当合同一方当事人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时,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主张违约责任是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理和礼法律服务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主张违约责任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继续履行。即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作出要求继续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二)支付违约金。即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金钱。
(三)损害赔偿。即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
(四)支付定金。即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给付对方当事人金钱。
(五)其他补救措施。
二、主张违约责任有时效吗 有。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违约责任有哪些形式
(一)预期违约。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不履行。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三)迟延履行。
(四)不适当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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