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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与普通公司的不同之处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3-30 10:25:17点击:315

上市公司与普通公司的不同之处 大家知道吗,上市公司需要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而普通公司只是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即可。那么上市公司与普通公司的不同之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上市公司与普通公司的不同之处  

(一)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二)上市公司与普通公司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批露要求更为严格。

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个国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动。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他们的问责制度不一样。  

4、上市公司上市具备的条件是:股本部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最后,上市公司可以取得整合社会资源的权利(如公开发行增发股票)非上市公司则没有这个权利。  

二、上市公司有权不进行分红吗?  有,完全有权不分红。公司法和其他一些法律、规定都没有强制分红的条款,如果要开股东大会,那就更不用说了,大股东把持绝对的表决权。 中国股市是卖方市场,因为中国的投资场所太少,你不进股市,有的是人进股市。大概中国的股民就只有忍受上市公司的剥削了。  三、上市公司可否为有限合伙人  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允许法人可以参与合伙,这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均可以通过合伙的方式进行转投资。  新合伙企业法在第二条中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成为合伙人。”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包括上市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均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仍可成为有限合伙人。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解释这一修改时说,法人参与合伙可以使公司等企业法人利用合伙企业形式灵活、合作简便、成本较低等优势,实现其特定的目的事业,也有利于大型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中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合作。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上市公司与普通公司的不同之处的相关知识,总的来说,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批露要求更为严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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